最高500万启动资金
支持产业领军人才初期创业
政策1:深入实施“黄鹤英才计划”等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和各区(开发区)、各行业特色引才计划,对引进的中央“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及其项目,按不低于国家资助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对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成果转化或创业初期,按项目(产品)给予50-5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重点企业家人才可享各项优先待遇
政策2:对引进的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家人才,优先支持申报市级产业项目和科技计划,落实招商引资、市级荣誉、参政议政、人才服务、医疗保健等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
高校、院所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
创业有三年“创业保护期”
政策3:对在汉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三年内可回原单位竞聘上岗;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博士人才,提供为期3年、每月2000元的政府资助。
在汉获得发达国家发明专利
财政补贴3-10万元
政策4:对科技人员在汉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金补贴,在汉获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每件可给予3-10万元的资金补贴。
留学人员来汉创新创业可落户我市
政策5: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形成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新引进来汉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可凭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我市落户。
设立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
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政策6: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生及其团队创业项目资助;设立1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在武汉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对武汉地区普通高校毕业一年内的大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
“黄鹤特支计划”资助各行业高端人才
政策7:实施“黄鹤特支计划”,每年遴选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行业领军人才,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文学艺术方面的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国际*野的教育名师,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需要的“高、精、尖”学科带头人、医学人才,给予项目资助或奖励。
科技成果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