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侨办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侨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华侨、外籍华人构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体。目前,我市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的98%,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入选者的80%以上,南京“321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的70%以上,南京“321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的50%以上,都具有华侨、外籍华人、归侨身份。
江苏南京第一部涉侨地方法律规章《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3月31日正式出台。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针对近年来宁创业的侨界人士日益增多的特点,出台了鼓励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回宁创业的一系列政策。
为了给他们的创业创新营造更好的环境,并鼓励吸引更多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办法》规定:鼓励侨界科技人员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宁创业就业,并给予相关优惠待遇;鼓励他们在南京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等,用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创业,享受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有关政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及信贷支持;为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供创业扶持、配偶就业、子女就读、通关便利、落户手续优先办理、企业初创、金融财税等服务;从事专业工作的可参加职称评定,境外专业工作年限和成果可作为评定参考;华侨、归侨可参加公选,被录用或聘任(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此外在华侨、归侨、侨眷的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以及子女上学等生活问题方面,《办法》也做出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