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同时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联络、谈判,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工作量确定其服务报酬。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 年 5 月 11 日)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积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
监事会在这一年内很好的履行了监事职责,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 2011 年度的工作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 201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0 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等情况的说明;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8)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境内外公布的公司 2011 年中期业绩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境内外公布的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实际认真执行。本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新增募集资金。亦未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6.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 27 个临时公告及 4 个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遵守香港交易所及上海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做到及时、真实、完整、公平的披露信息。
7. 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董事会的内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