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按照《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与实施市科技重大产业化专项的15个项目单位分别签订了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并在合同书中约定,第二次经费拨付时间在xxxx年6月份。xxxx年4月份,我局对15个项目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理督导,监理表明15个项目中有13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良好,另有两个项目在第一阶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10月份,我局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对第一阶段存在问题的2个项目即勤上光电有限公司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再次进行了跟踪及检查。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目前两个项目正在建设中且进展良好。现向贵局申请拨付市科技重大产业化专项第二批资金。
附件:
1、年科技重大产业化专项项目第二次拨款明细表;
2、年度科技重大产业化专项第一阶段实施情况。